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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利率体系包括银行承兑费率、贴现利率、转贴现利率和再贴现利率,银行承兑是一种信用产品,承担了票据业务链中的所有信用风险,须耗费大量的经济资本占用,故其风险收益应通过提供信用的价格——承兑费率来体现。按照银监会颁发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承兑的资产风险权重等同于贷款,因此,必须引入风险定价机制,使银行承兑的风险收益率能够覆盖承兑风险损失,即它的风险收益率应在按照我国现行金融财务制度所规定最低标准提取的一般拨备率(1%)之上。建议由央行统一制定对风险敞口实行不低于1%的承兑费年率下限标准,在此基础上由各家商业银行根据出票人的资信级别而定,对保证金项下的承兑仍按结算手续费0.5‰的比例收取。 在实行银行承兑费率的同时,建议放开票据贴现利率,因为此时贴现利率只须覆盖资金成本(商票贴现利率中另需加上承兑费率),而已实行市场化的转贴现利率和企业短期融资券利率,将会对贴现利率构成一条有效的利率区间走廊的约束,并能使体现风险溢价后的票据融资成本与贷款融资成本趋向合理的均衡结构状态,构成票据利率定价体系: 第一条:银行承兑费年率>风险资产的拨备率(1%) 第二条:短期融资券利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转贴现利率 第三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利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银行承兑费率>短期融资券利率 第四条:票据无追索权贴现利率>票据有追索权贴现利率 第五条:票据无追索权贴现利率=有追索权贴现利率+托收逾期风险溢价 第六条:承兑收益>短期融资券利率收益>银票贴现收益>转贴现收益 第七条:贷款利率>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利率 第八条:买断式转贴现利率>回购式转贴现利率>拆借市场利率 第九条:承兑收益>短期融资券利率收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收益>转贴现收益 在这个利率定价体系内,不同风险的票据交易形成合理的价格级差关系,使票据利率与票据业务的风险状况相匹配,以此覆盖风险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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