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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的热度还未冷却,资管新规又一配套细则《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出台引发热议,《认定规则》在资管新规关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下称“标债资产”)的5项认定标准上做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清晰界定标债资产和非标资产。 《认定规则》将标准化资产定义为“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并在规则中罗列了标债资产: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 从标债资产认定 范围看,虽然标准化票据尚未纳入其中,但《认定规则》中的五项认定要求却与标准化票据的条件有着较高的契合度,已基本达到标债资产的标准。 1,等分化,可交易 以簿记建档或招标方式非公开发行,发行与存续期间有2个(含)以上合格投资者,以票面金额或其整数倍作为最小交易单位,具有标准化的交易合同文本。 2,信息披露充分 发行文件对信息披露方式、内容、频率等具体安排有明确约定,信息披露责任主体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行文件中明确发行人有义务通过提供现金或金融工具等偿付投资者,或明确以破产隔离的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偿付投资者,并至少包含发行金额、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期限、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要素。 3,集中登记,独立托管 在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债券市场登记托管机构集中登记、独立托管。 标准化票据的登记和托管适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及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债券市场登记托管机构进行登记托管。 4,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 标准化票据的交易流通适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以询价方式交易。 5,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为其提供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基础设施服务的机构,已纳入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统筹监管,按照分层有序、有机互补、服务多元的原则与债券市场其他基础设施协调配合,相关业务遵循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统一规范安排。 另外《认定规则》提出,“符合第二条第五项所列相关要求的机构,可向人民银行提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申请。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则第二条所列条件及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后续,人民银行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动态公布通过认定的标债资产名单,这预示着标债资产将不断扩容。票交所可以向人民银行申请登记资产是否归为标准化资产,标准化票据未来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标债资产,有望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全新债券品种。 再来看看非标资产,早在2013年银监会就在《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非标资产定义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资产、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而标准化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交易流通,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督管理,从根源上就与非标资产撇清干系。 标准化票据作为票据业务标准化的起航,从创设起就在为票据标准化铺设道路,票据市场与债券市场若打通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将得到实质性解决,推动票据业务迈入标准化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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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破产后承兑汇票还能兑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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