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赴海南3年后,光大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刘波也没有逃脱被查的命运。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8月25日发布消息:光大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刘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指定,接受呼和浩特市监委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刘波,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中共党员,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3月参加工作。刘波长期在光大银行工作,曾任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鄂尔多斯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包头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7年6月,刘波调任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基建办总经理,后改任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公司业务七部总经理,今年3月至今担任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资深业务经理。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刘波是近期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又一名被查的前高管,在他之前,该行已有正副行长被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6月3日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消息: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呼和浩特市监委监察调查。
张翎,男,回族,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张翎在2009年6月至2016年4月间,先后任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级),党委书记、行长。2016年4月,张翎出任光大银行巡视员。
另外,今年5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副行长秦明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被告人秦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妹戚秦索取或者收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同时,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秦明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同案犯戚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雪峰被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26日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雪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东营市监委监察调查。
国开行系统又添一落马“老兵”
王雪峰现年59岁,1994年进入国开行系统,历任国开行交通信贷局行员、计划处副处长,华北信贷局一处副处长、副处级干部,评审二局评审三处处长,评审一局评审三处处长、企业局副局长等职务。2010年6月至2016年2月,王雪峰担任国开行山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曾任政协第十一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
值得注意的是,王雪峰2016年2月调任国开行评审二局局长,在该职位上任职至2019年7月。从2019年7月至今,王雪峰为国开行委员会资深专家(正局级)。
进入国开行系统前,王雪峰于1982年7月至1994年9月期间,先后担任原铁道部规划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经济规划研究院工程师、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助理、副研究员。
近来国开行系统落马的地方高管不止王雪峰一人。
7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德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杨德高出生于1958年9月,1996年进入国开行系统,并已于2018年9月退休。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的简历显示,杨德高在退休前已经不再担任副行长一职。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杨德高任国开行湖北省分行高级客户经理、高级专家(副局级)。
山西金融剧震还在继续?
值得一提的是,在王雪峰调离国开行山西省分行行长一职后,四年时间里该职位频频变动,先后迎来三位行长。
2016年4月,周炼接替王雪峰成为国开行山西省分行新任行长;2017年8月,马红接替周炼出任山西省分行行长,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
据《晋商晚报》报道,2019年8月前后,原任国开行山西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的马红“意外”请辞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身份,而之后郭振兴便开始以山西分行新任行长的身份出现在公开报道中。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于当年10月正式下发对郭振兴担任国开行山西省分行行长的批文。
今年以来,山西金融系统出现剧震,已有多人落马。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仅7月以来就有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崔联会,原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邢亮喜,原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理事长王忠泽,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政府金融办)原党组书记、局长(主任)竟晖,原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安顺,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山西省联社)党委原副书记王再升等落马。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表示:“当前,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以有力的案件查办,减存量、遏增量,‘大鬼’‘小鬼’一起抓。”
1982年7月至1994年9月 原铁道部规划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经济规划研究院工程师、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助理、副研究员
1994年9月至2003年7月 国家开发银行交通信贷局行员、计划处副处长,华北信贷局一处副处长、副处级干部,评审二局评审三处处长,评审一局评审三处处长
2003年7月至2010年6月 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局副局长
2010年6月至2016年2月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6年2月至2019年7月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二局局长
2019年7月至今 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资深专家(正局级)
曾任政协第十一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
烟台银行原行长石学东被“双开” 涉嫌受贿、违法放贷罪
8月26日讯 “烟台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于昨日发布消息,日前,中共烟台市纪委、烟台市监委对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石学东(曾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石学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石学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石学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石学东开除党籍处分;由烟台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