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出现票据中介账户被大面积冻结事件,涉事账户主要是银行主动冻结或因某起赌博资金案件引发!
近年来,反洗钱日益被监管所重视,央行近年对多个大行出具反洗钱处罚,处罚金额都在千万以上。监管环境改变驱动各大金融机构日益加强对反洗钱的投入!在此背景下,最近大面积的票据中介账户因涉及反洗钱被冻结!票据已然成为反洗钱最前沿阵地!
票据涉及的反洗钱风险主要为:
(1)票据交易环节中的资金涉嫌反洗钱的各环节,如资金来自赌博、贩毒、走私等各领域;这里的资金可包括开立票据的保证金、票据转让对价中资金来源等;
(2)监管要求各行在异常账号管理监控上进一步提升,因此按照交易与实际业务是否匹配、交易频繁等各标准,票据中介账号可能被冻结的风险相当高。
案例1:交易中涉及非法资金问题
300多账户因涉及网络赌博+虚开专票+反洗钱等被冻结
公告内容:我局正在侦办系列涉嫌网络赌博、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洗钱案件,依法冻结了一批涉案银行账户。冻结期间,您的对公或个人银行账户将不能正常使用,请您及时与黔西南州公安局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回复您的问题,并请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被冻结资金性质,以便尽快解冻合法资金。
涉及众多账户及机构:根据相关交流情况,本次涉及众多票据从业公司的账户冻结,据不完全统计涉及300多。另外,根据相关核查说明,本次虚开增值税发票涉及300多家企业,超万张发票,受发票企业主要集中在杭州,一二级受票企业也是多在百家至千家。票据行业因配合贸易背景审查要求,不少票据中介有了养户、养贸易、嵌入贸易的操作,原先在金税3期系统未上线前,过往票据多有重复用等情况,但系统上线后,票据中介的发票需求日益增加,也就引发了牵扯到虚开增值税发票问题。
另外,本次账户冻结还是涉及一个重要事项:反洗钱!众所周知,我国金融行业进入开放的关键时期,反洗钱被提到日益重要的议程。银行、券商、保险等都有不少机构因反洗钱不到位受罚。而票据行业因每日进出金额巨大,成为各种洗钱的良好场所,也被各种不法机构所盯上。但如果一旦从业公司被不法利益所诱惑,黑钱流入,票据中介行业将反洗钱风险巨大。据悉,本次冻结的银行也主要集中在几个股份制行,也是反洗钱高危风险的体现。
案例2:银行对异常账号进行检测,冻结相关账户
某银行兰州分行践行反洗钱义务 堵截票据风险客户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近日,两名年轻男子来到兴业银行兰州铁路支行,以需收取修路完工款项为由,申请开立一般结算账户,客户经理查询该单位工商注册信息并采取实地核访后未发现异常,于当日为其开立一般结算账户。
第二日,该单位经办人员前来支行申请办理电票功能签约及网银限额调整业务,业务办理期间,支行客户经理发现该单位企业网银U盾实际由一同前来办理业务的非企业人员保管。客户经理在询问其开通电票功能用途时,企业经办人员解释因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投资房建项目,近期将入账大量资金以及托收大量商业汇票,这与开户时的账户用途严重不符,同行非企业人员解释称根据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该账户将10天进账20亿元的商票托收款,且最终将在上海某公司完成贴现后资金再回笼我行账户,同日将再向三个指定不同地域账户进行划款操作,经客户经理了解交易背景后判定该随行人员疑似为专职贴现人员,即告知客户该业务需前往客户办公地开展贸易背景真实性核查。
随后企业经办人员带客户经理到达另一处办公场所,该场所只有简单家具,没有企业办公所需的设备、人员等,明显无正常商业活动痕迹。此次实地核访由企业一名副总及一名“掮客”接待。客户经理在核访中提出需要查看企业的办公场所权属文件,产权证或者购房租赁证明、相关历史交易记录、历史交易资料、合同、缴税情况资料、以及本轮与某公司的贸易合同及交易背景资料等,但该单位仅提供了只有单方面企业公章的本轮业务购销合同,其他资料均无法正常提供,且合同显示贸易内容为钢筋水泥,与企业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客户经理询问其实际控制人情况时,被告知其在上海洽谈相关事宜,无法取得联系,由此可判定该公司不存在真实性贸易背景,为“空壳公司”。
兴业银行兰州铁路支行客户经理在发现上述异常情形后立即停止受理该单位电票功能相关业务,并将可疑情形上报分行反洗钱可疑交易集中监测中心,本行现已对该账户实行管控。
为践行银行社会责任,兴业银行兰州分行始终坚持加强员工反洗钱培训不放松,提高全员反洗钱合规意识,切实承担起与工作岗位相对应的反洗钱职责,防范反洗钱合规风险,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贡献了应有之力。
票据业务犯罪蕴含的洗钱风险
当前,各类银行承兑汇票案件中,均存在虚假材料或票据的使用,其在破坏正常经济秩序,加大银行现金管理难度的同时,也成为部分洗钱上游犯罪行为的准备条件或诱因,并为黑钱的处置、离析和融合提供了途径。
(一)洗钱上游犯罪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条,洗钱上游犯罪包括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七种类型。从已有银行承兑汇票判例来看,司法机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该条列明了伪造、变造、恶意签发或使用以及冒用等票据欺诈行为类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五条(该条明确了非法票据贴现和承兑等资金支付犯罪行为)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定罪,多数定罪类型均涵盖于七类洗钱上游犯罪之中。例如,非法票据贴现和承兑一般被以非法经营入罪,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对私人(企业)和金融机构实施票据诈骗是金融诈骗的典型手法;票据支付历来是走私犯罪的支付手段之一;在非法资金经营中,也不乏暴利追索等黑社会性质犯罪身影。
此外,在当前把洗钱上游犯罪范围扩大至税收犯罪的国际背景下,利用商业汇票虚构资金流从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类犯罪也屡有发生,如增值税发票受票方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资金,并把汇票受票人注明为增值税发票开票方,然后再用增值税发票开票方通过一次或多次背书返还原企业,或直接利用虚假(假票或过期票)汇票入账,形成虚假资金流,进一步加大了洗钱上游犯罪风险。
(二)洗钱犯罪风险
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开具、买卖、贴现以及承兑来实现黑钱的处置、离析和融合,主要风险如下。
一是以黑钱充当保证金,混淆资金的来源。商业银行为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要求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不法分子以黑钱充当保证金,或是对银行进账单模糊化填写,或是以现金形式缴入,并往往仅在银行进账单上填写自己的收款账号,而付款人名称、账号、票据种类、票据号码等信息一律不填,从而混淆保证资金的真实来源。
二是利用虚假交易转化资金性质,实现黑钱的离析和融合。不法分子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假生产和交易事实,实现银行承兑汇票获取、贴现和承兑的正当性。在此过程中,不法分子刻意循环作案,不断把非法收入融合,并离析非法所得,进而把其转化为经营销售所得的“正当收入”,实现黑钱的融合。不法分子甚至可以利用非法收入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获取收益。
对于银行,如何应对票据业务中的反洗钱风险?
一、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和银行致力于降低其他业务上的洗钱风险逻辑相同,银行在面对承兑汇票的洗钱风险时,首先就要把重点放在“客户身份识别”和“确认交易真实性”两项工作上。
银行在客户申请承兑汇票时,就应该先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完成以下的KYC程序:
1、确认客户符合银行内部信用评级制度
2、分析客户经营规模与申请承兑汇票额度是否匹配
银行可以通过征信系统查询客户已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累计数,也可以要求客户提供上年度总体采购金额及进项税金额,通过这几项数据,银行可以对比出客户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和自己的经营规模是否矛盾,当一家年营业额只有三、五千万元的公司,却一口气申请超出自己年度营业额的银行承兑汇票,那银行就必须进一步厘清该银行承兑汇票的用途。
3、客户的主营业务范围与采购商品是否有关联
如果客户主营业务是食品加工,但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是为了采购PVC塑料,数额又异常巨大,也就是银行为客户开立的承兑汇票,所采购商品与主营业务无关,那银行必须提高警觉重新进行确认。
4、与交易对手是否互为关联方
银行须重点关注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和交易对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有没有纵向的产业链关系或其他横向的同业关系等,涉及关联方的采购是否真实?交易价格是否合理?都是银行可用来判断承兑汇票业务是否涉及洗钱风险的重点。
5、对客户的交易对手进行KYCC(Know your customer’s customer)
如果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本身风险等级就属于高风险,或是银行有理由怀疑客户交易的真实性,那银行应该采取对客户的交易对手也进行KYCC的流程。
6、了解用来担保开立承兑汇票的担保品来源
如之前的分析,银行必须对客户提供用来担保开立承兑汇票的担保品,如资金或其他资产来源进行了解,并确认这些担保品来源合法,非来自于上游犯罪,另外还须关注如果担保品若是资金,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是来源于关联方或承兑收款人?这些细节都可以降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洗钱风险。
另外,对银行承兑汇票所涉及的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不是虚构交易,也是银行履行银行承兑汇票反洗钱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环,交易真实性审核除了可以通过交易规模、采购商品类别等进行判断外,银行还需要求客户提供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文件进行判断。
银行面对承兑汇票业务,常利用以下特征判断交易是否真实:
1、在客户开票次月要求客户提供增值税发票的抵扣情况,确认该笔发票已进行进项税抵扣,若进项税迟迟未抵扣,则应要求客户进行说明。
2、核实采购产品的市场价格是否合理。
3、关注为何与在距离较远的供货商交易,因为相同条件下,企业多从距离较近的供货商优先采购。
4、合同签订日期、汇票承兑日期、发票开票日期是否合理。
5、要求客户提供物流、提货单等证明文件。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在贴现环节的反洗钱工作,和一开始的开立环节相同,都是先从“客户身份识别”切入,具体重点有:
1、了解客户申请的贴现金额和过去贴现频率,确认与客户本身经营规模是否相符?
2、客户与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和转让人是否为关联方?
当申请贴现的客户与承兑汇票的开具方、转让方有关联关系时,银行须特别审核该笔交易的真实性。
3、必要时对承兑汇票的出票人、转让人进行KYC
对承兑汇票出票人、转让人进行KYC,是为了确认与申请贴现的客户间是否存在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如果没有产业链关系或关系说不清楚,那银行就必须加强对交易真实性的核实,才能避免利用承兑汇票进行洗钱的风险。
4、特别关注异地客户
正常情况下,客户要贴现都会挑当地熟悉的的银行操作,所以对异地客户申请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有必要了解为什么会在异地申请贴现?贴现的目的又为何?
其次,银行还可以通过审核异常资金特征,辨别出承兑汇票业务可能的洗钱风险,所谓异常资金特征,比如承兑汇票贴现后立刻以相同或略低的金额划转至其他账户;或是公司经营规模与贴现的资金流水金额大小明显不符,对多次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特别要往上延伸审核交易的真实性。
最后,为了降低承兑汇票的洗钱风险,银行还可以针对汇票的承兑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分类,风险等级较低的金融机构所承兑的承兑汇票,当然可以简化审核流程,但对风险等级较高金融机构的承兑汇票,就必须采取更严格的审核措施,甚至拒绝承兑汇票业务的往来,以达到防范洗钱风险的目的。
对于票据中介,如何应对反洗钱?
(1)调整业务模式,过往巨量流水,无申报,打对私户等方式已然是央行在反洗钱中明确规定违规异常的形式,票据中介如持续采取此模式,必然会涉及反洗钱风险。要摆脱反洗钱风险,票据中介还需从自身业务进行调整:规范业务合同、规范财务记账、规范财务转移支付、规范税务操作,按真实贸易背景、真实交易服务、真实交易支付,以真实业务模式摆脱业务风险。
(2)对于业务中可能涉及的洗黑钱的资金问题,主要还是交易对手的选择上,做到自身交易背景、合同完善,即使交易票据交易流转环节中涉及了相关黑钱,自身的账户也可在真实交易、资金交易流水证明下得到解封。
|